各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此项工作作如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人事关系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至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暂时落实不了党组织关系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居住地、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转至党组织的名称应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查明确认)。
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所去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咨询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并由系党总支及所在支部共同核实有关内容的真实性。
(2)毕业生党员所属系党总支按照组织关系去市外、去市内及校内间转接三类,分类汇总后由各支部进行登记并列表;
(3)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交表的先后顺序以系为单位集中统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页两联),再由系党总支统一交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并由其本人带往接收单位办理相应转接手续。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各单位不再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只填写附件1中表1《长沙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市内转出信息登记表》、表2《长沙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市外转出信息登记表》及表3《长沙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校内转接信息登记表》,要求准确登记转出党员的信息,特别是介绍信抬头名称和所去基层党组织的名称,并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后,以支部为单位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并办理转接手续。
(5)暂缓就业的党员、预备党员,如有特殊困难,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出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3),也可暂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总支。预备党员由原所在学院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对其进行教育管理。预备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由学院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保管。
当毕业生党员本人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
1、毕业生党员务必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见介绍信的抬头名称)及时办理转接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一经开具,一般不更改、不补发,请妥善保管。对遗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对已开出介绍信但超过三个月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超过六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系党总支联系,或致电校党委组织部0731-84261327咨询。
二、关于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转接
各学生党支部在学生离校前应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登记工作,将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归入学生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密封后由学生党员自带至组织关系转往的党组织。
(1)毕业生正式党员,其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一律由系党总支归入其本人人事档案,随人事档案转到其组织关系接收地;
(2)毕业生预备党员,其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由所在系党总支检查核对无误后密封并到校党委组织部签章,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带往接收单位党组织。各系党总支组织关系转接负责人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相关材料的整理工作,确保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的完整。
(3)往届毕业生党员尚未转出组织关系的,请各学生党支部积极联系学生本人,与本届毕业生党员一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党员毕业前的集中教育。任何一个环节的转接都要建立严格的责任人制度,以便事后查核。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