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
热线电话
成人教育办公室 0731-84261230
自学考试办公室 0731-84261939
培训办公室 0731-84261229

 

当前位置: 首页 >> 成人教育 >> 正文
长沙学院联合办学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8-06-11 责任编辑:admin 

联合办学工作职责

一、负责抓好处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提高处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关心处室人员生活,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负责组织实施联合办学全年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检查和总结汇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联合办学单位按教委要求搞好学籍管理工作。

四、负责联合办学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联办单位建立学生档案。

六、负责协调联合办学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七、负责联合办学单位管理费的收取工作。

八、负责联合办学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打印    关闭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