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层次、专业
| 分数线
|
专科起点升本科
| 文史、中医类
| 196
|
艺术类
| 112
|
理工类
| 142
|
经济管理类
| 138
|
法学类
| 189
|
教育学类
| 146
|
农学类
| 132
|
医学类
| 148
|
高中起点升本科
| 文科
| 234
|
理科
| 175
|
高中起点升专科
| 文科脱产
| 205
|
文科业余
| 152
|
理科脱产
| 133
|
理科业余
| 133
|
说明:
1.“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扣除数学成绩后的70%。
2.“专科起点升本科”上线考生须向报考学校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经招生学校审核认可后,方可录取。
3.上线考生应于12月10日前主动与报考学校取得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4.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请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与12月10日前与我院取得联系,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13875927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