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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3-12-06 

湖南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层次、专业

分数线

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

196

艺术类

112

理工类

142

经济管理类

138

法学类

189

教育学类

146

农学类

132

医学类

148

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

234

理科

175

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科脱产

205

文科业余

152

理科脱产

133

理科业余

133

说明:

1.“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扣除数学成绩后的70%。

2.“专科起点升本科”上线考生须向报考学校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经招生学校审核认可后,方可录取。

3.上线考生应于12月10日前主动与报考学校取得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4.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请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与12月10日前与我院取得联系,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1387592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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