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为推动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全面规范教学和合作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教学生态,湖南省教育厅于2022年11月3-4 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省属本科高校校外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省属本科高校校外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工作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规范、不达标、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现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未按照要求组织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2022]1号 )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教职成厅[2022]2号)文件,未对照《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负面清单(试行 )》制定完整的专项整治方案和整改清单。
二、办学资质、协议签订不符合教职成厅[2022]1 号和教职成厅[2022]2 号文件要求。
三、学费未全额直接上缴至学校财务账户,高校拨付给设点单位的工作经费未按规定比例执行。
四、校外教学点的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教学地址不在同一地点。
五、借用临时场地上课,无固定的教学场所,实训条件不够计算机配置等教学硬件达不到文件要求。
六、教学师资不足,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管理人员、专职教辅人员配置不达标。
七、管理欠规范,制度不健全;教材发放不及时;财务支付外聘教师课酬记账不规范;教学过程主要以线上教学为主、面授课时不足,学生考勤记录不真实;教学档案管理不完备。
八、考试过程不规范,考试记录不完整;部分试卷笔迹雷同,有一人多卷的现象,部分试卷批改不完整
九、毕业论文(设计) 格式不规范,引用文献数量不达标;毕业论文题目、研究内容与专业不相符;无毕业论文 (设计) 要求,以毕业考核代替毕业论文。
请相关函授站针对以上调研反馈的九项问题立即逐一实施整改,于 2022 年 12 月5 日之前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并将整改事项报告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学籍科(纸质版需经函授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李老师,电话: 0731--84261230,电子邮箱: 510313270@qq.com)。
各函授站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逐一对照《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负面清单(试行 )》,认真梳理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我院将根据整改反馈情况不定期地对函授站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整改不力的函授站我院将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肃处理。
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24日